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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话题#浪胃仙IP创始人获刑8年#冲上热搜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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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公司负责人提醒同行加强风控

对此,“浪胃仙”原MCN(网红运营机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负责人彭先生向记者表示:“这一案件对于整个MCN行业有着深刻的警示意义。”

他认为,“在MCN行业中,个人影响力和IP号召力密不可分,但如果MCN机构在财务与账号管理上缺乏有效监管,容易导致重大风险。”在彭先生看来,“一旦网红IP产生商业价值,账号归属、主播权益和收益划分必须制度化,不然容易产生纠纷。”

此前“浪胃仙”IP争议

作为头部吃播IP,“浪胃仙”拥有超3000万粉丝。

其MCN公司最初为了激励游某某(“浪胃仙”本人)做好公司的直播业务,在成立公司时给了游某某40%的股份,并约定以后赚钱分红后游某某去实缴。游某某的工作岗位为公司CEO,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在游某某的运营下,公司打造出知名网红IP“浪胃仙”大胃王。

但由于MCN公司未参与实际经营,公司长期由游某某运营,该MCN公司随后发现公司财务存在问题,因直播平台原来只能绑定私人银行账户,而公司最初打造“浪胃仙”IP时,是以游某某的手机号、身份证等注册的账号,所以该IP取得收益的去向存疑。公司多次要求查账,但均遭拒绝。后公司召开股东会,免除游某某执行董事职务,免去、解聘其经理职务,并收回了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

随后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游某某返还“浪胃仙”抖音、快手账号密码并同时以游某某职务侵占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上游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梓桐)、21视频(编辑:许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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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金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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