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一:杨龙平
身份证号:512529197612306590
户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迎安镇泰义村村上组42号
被执行人二:张守秀
身份证号:510521197606304246
户籍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迎安镇泰义村村上组42号
执行标的:778000元本金及利息
执行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悬赏期限:2024年11月14日0时起至2025年11月13日24时止
悬赏金额:提供人员线索给予12000元人民币奖励; 提供财产线索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0.6%比例奖励。
举报电话:0813--7212110
19130132796(刘法官)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龙平、张守秀准确下落
使本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被执行人本人
并成功对其实施司法拘传的
本院将郑重兑现奖励承诺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编辑:幸运谦
审核:张旭
签发:郭启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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