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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公司在提交注册后被终止审核的情形一般较少发生,但截至目前,年内已有7家IPO被终止注册,主动撤单均为直接原因。

近日,深交所网站披露了关于终止丘钛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据通知书披露,中国证监会在审阅丘钛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丘钛微和其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丘钛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注册程序。

作为“H拆A”的企业,丘钛微系港股上市企业丘钛科技(01478.HK)分拆上市的子公司。

2021年6月,丘钛微创业板IPO获受理,公司原计划募资30亿元,用于智能手机高端摄像模组开发及生产项目,IoT摄像模组开发及生产项目,车载摄像模组生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经过监管三轮问询后于2022年8月17日过会,同年12月丘钛微提交注册,但此后未有进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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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钛微主要从事摄像头模组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是全球前三大智能手机摄像头模组企业。基于在摄像头模组产业十五年积累的专业技术,丘钛微是中国少数最先于摄像头模组制造中采用板上芯片封装(COB)、薄膜覆晶封装(COF)技术、板上塑封(MOB)及芯片塑封(MOC)技术并且能够批量生产及销售二百万至两亿像素超薄摄像头、双/多摄像头模组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率先量产3D结构光模组和首家量产微云台摄像头模组的厂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何宁宁间接控制公司 100% 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何宁宁自丘钛微成立时起一直担任董事长。

资料显示,何宁宁,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天气动力学理学学士,加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公司客户包括华为、小米、OPPO、vivo、三星、联想、荣耀、比亚迪、华勤、大疆、科沃斯、石头科技、小天才等智能手机及IoT龙头企业。公司车载摄像头模组产品也已在上汽通用五菱、吉利汽车、小鹏汽车、上汽乘用车、岚图汽车、福田戴姆勒等品牌的车型中交付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对最终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6.09%、87.90%、76.59%及 84.46%,)客户集中度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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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2020年至2023年1-6月,分别实现营收170.60亿元、170.78亿元、129.03亿元及51.64亿元;净利润则分别实现8.86亿元、9.05亿元、2.15亿元及0.68亿元,光2022年营收和净利润就分别下滑24.45%、76.24%。结合2023年全年盈利预测来看,公司预计2023年营收为109.68亿元,净利润为2.14亿元,较2022年分别下滑15%和0.92%。因此,公司最近两年营收及净利润都在陆续下滑,且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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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交注册申请前,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是深交所唯一问询的问题。在2022年12月30日提交注册申请后,证监会于2023年1月31日发出《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但丘钛微并未做出回复,直至今年9月30日被要求更新财务资料后,最终于11月12日选择撤单。

有意思的是,该公司的IPO申请是2021年6月30日获受理的,而该公司在2020年现金分红10.9亿元,导致2020年末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只剩下1,618.33 万元,因此对于2021年上半年就要申报IPO的丘钛微来说,其2020年高达10.9亿元的现金分红,在当时明显是一种突击性分红,同时也是一种“清仓式”分红。突击式分红后,公司又提出了30亿元的募资计划,而且其中的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这种做法明显是把公众投资者当成了冤大头,把股市当成了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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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增幅高于可比公司,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请发行人结合技术研发与创新、毛利率、客户群等方面的情况,说明相对于可比公司的竞争优劣势,以及提升竞争能力的具体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阶段问询问题:

1.关于销售佣金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通过香港丘钛进行境外销售(扣除销售佣金)的金额分别为 40,816.80 万元、83,843.16 万元、62,001.58万元,向其支付销售佣金分别为 1,029.35 万元、2,031.57 万元、0.96 万元。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与香港丘钛签订的境外代销合同主要条款,销售佣金计算方式,报告期内是否对合同进行过修改,2021年向其支付的销售佣金大幅下降的原因。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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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关于业绩大幅下滑

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

(1)2022年1-6月,发行人预计实现营业收入668,720.10万元,同比下降21.17%;预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9,782.28万元,同比下降82.14%。

(2)发行人称,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手机市场需求疲软、产能利用率下降、芯片供应紧张、用工成本上升及新业务亏损。公开信息显示:

(1)市场调查机构IDC大幅下调2022年全年智能手机出货量预期值,从原来的1.6%增长率调整至下降3.5%。分析机构Gartner预测,2022年全年手机出货量下滑7.1%。

(2)天风证券研报显示,中国大陆安卓手机市场今年已经缩减2.7亿部订单。小米、OPPO、vivo已于近期通知供应商,未来几个季度订单量将会缩减20%以上。

请发行人:

(1)说明2022年1-9月主要财务和经营数据业绩情况,是否存在边际改善;业绩大幅下滑、下游需求持续萎缩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2022年全年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2)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完善招股说明书中相关风险提示,并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删除风险对策、发行人竞争优势及类似表述。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审慎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及时提交回复。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要求披露的事项及保荐人认为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说明事项应在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中予以补充。若回复涉及修改招股说明书,请以楷体加粗标明,并及时提交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同时,请你公司持续关注有关该项目的媒体报道等情况,就媒体等对该项目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出的质疑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意见落实函时一并提交。若无媒体质疑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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