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11月13日,一则关于江西余干县卫生健康系统在编不在岗人员限期返岗公告在网上传播,引发关注。公告中提到当地两家卫生院有两名在编人员无故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

对此,11月14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余干县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上述公告确实是当地卫健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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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根据余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干府办发(2023) 44号)要求,该县卫生健康系统相关单位已于2023年9月下旬至2023年10月上旬间先后两次向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限期返岗告知。在此期间,瑞洪镇中心卫生院的曹某某和玉亭镇卫生院的张某某返岗。今年以来,截止11月13日,曹某某、张某某无故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现责成曹某某和张某某限于公告次日起5日内(即2024年11月18日之前)返回单位上班或办理辞职手续,否则作开除处理,予以除名,取消编制、工资等一切在编人员待遇,终止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公告落款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并盖有当地卫健委的印章。

对此,11月14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述公告确实是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但是对于公告中提到的两人无故擅自离岗长达多久,离岗期间是否正常发放工资等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和人事股了解一下。

一名曾在瑞洪镇中心卫生院工作过的知情人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曹某某是该卫生院影像科医师,以前因为身体情况,曾请病假,“不上班也不给他发工资,什么待遇都没有。”

11月14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再次联系余干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但是该工作人员未予以正面回应。

大皖新闻记者 余康生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