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重庆彭水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网传“重庆15岁女孩遭母亲男友砍伤十多处”,经法医鉴定,被砍伤女孩邵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该局依法给予邵某母亲男友陈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处罚。
通报内容如下:
网传“重庆15岁女孩遭母亲男友砍伤十多处”,经我局调查:10月31日22时许,陈某(男,39岁)在绍庆街道滨江路218号家中饮酒后,因感情纠纷与同居女友冉某(38岁)发生争执,陈某持家中菜刀辱骂威吓冉某,并用刀面、刀背拍打。
冉某女儿邵某(15岁)摄像劝阻,陈某持菜刀挥舞中将邵某划伤。冉某、邵某随后离开现场,冉某借用邻居手机报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将嫌疑人陈某控制,将伤者邵某送医救治。冉某右手手背轻微划伤、右大腿部分淤青,表示无需前往医院诊治,不要求伤情鉴定。邵某经医院诊断,多处皮肤裂伤,软组织损伤,左手中指外周神经损伤。
经法医鉴定,邵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11月1日,我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处罚。
图源:“平安彭水”微信公众号
此前据大皖新闻报道,10月31日晚,在劝阻母亲与其男友争吵时,年仅15岁的小邵遭到其母亲男朋友陈某持菜刀一通乱砍,胸口、手臂、手指共出现十几处伤口。
女孩的父亲邵先生表示,自己没有想到行凶者被行政拘留十日后便在11月11日被放了出来。“我女儿身上被砍了十几处刀伤拘留十天就放了出来,道歉、赔偿没有,连住院到现在的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付的。”
根据邵先生提供的信息,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到彭水县公安局绍庆水陆派出所一经办民警,对方告诉记者“案子正在办,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对于家属提出行凶者仅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对方则表示“不管是执法过程还是什么都是公开透明的,如果家属对案子最终的处理决定有不服可以进行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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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责编:东东
▍内容审核:诚诚
▍内容来源:宾阳印象综合九派新闻、“平安彭水”微信公众号、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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