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规范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很多人质疑:“我的公司或者我的学校不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不对外公告,对财务规范真的有必要吗?”事实上,非常有必要!财务规范对于我们民营企业特别是民办学校来说有着不一样的意义,财务规范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规避刑事风险、预防涉税风险及强化运营管理效率。
一、 刑事风险方面
对于我们民办学校来说,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刑事风险主要体现职务侵占罪、逃税罪、虚开发票罪等方面。
部分学校存在的多套账、收入不入公账、坐收坐支、违规提取食堂结余等行为都很可能直接导致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风险。
新法新政的出台,对我们民办学校举办者提取办学结余做出了限制,由此导致部分学校举办者选择采用间接方式提取办学结余。
比如,违规列支属于个人的大量大额消费支出,如差旅费、购车款等,这些行为或将导致职务侵占的刑事风险。也有很多学校则采用“开票走账”的形式去取得大量的装修、办公用品等方面的发票,直接作为学校发生的成本处理,这些“开票走账”的行为或将导致虚开发票罪和逃税罪的刑事风险。
此外,部分民办学校长期不进行纳税申报或者纳税零申报,或税务机关下达缴纳税款通知后,仍不缴纳税款,或将导致逃税罪的刑事风险。
二、涉税风险方面
长期以来,多数人已经形成了“学校不用交税”的思维。 事实上,民办学校涉税问题相对普通企业是比较复杂的,其涉及缴纳的税种也比较多,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
1. 增值税方面
民办学校收费门类繁多,是不是所有的收费都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与民办学校收费类目相关的免税项目虽然众多,但是每一项免税收入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除了标准内的免税收入之外,民办学校收取的其他不免税收入,都需要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此外,民办学校代收代付费用涉及的票据流、资金流、货物流、合同流是否规范,也是给学校带来涉税风险的因素之一。
2. 企业所得税方面
目前民办学校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法规层面存在着较大的争议,各地税务机关对民办学校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在此背景下,民办学校自身的规范尤其重要。
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纳税申报?是否正确填列了申报表?相关的纳税调整事项是否都进行了调整?这些问题无疑都对我们民办学校的财务和税务岗位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
相关法律规定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民办学校租用房屋、场地等用于办学是否能享受此项免税优惠,也值得我们民办学校财务人员慎重思量。
三、运营管理方面
我们走访的大部分学校,尤其是规模较大的一些学校,都明显的反应出一个问题,即学校的会计核算混乱,不能满足学校运营分析的需要。
根据目前我们国家的会计制度体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只能选择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营利性民办学校可根据办学规模,选择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但现实中,很多学校的会计核算都没有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规范处理。
无论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是《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核算的基础都要求是权责发生制,但在实务中,绝大多数学校却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财务核算的基础。甚至有部分学校主观的调整学校的收费和成本费用,导致学校的业务活动表(利润表)不能正确的反映学校的经营情况,故而不能正确的反映出学校的净资产(净利润)的变动情况。
由此,也很难分析导致学校净资产(净利润)增加的主要驱动因素,以及导致学校净资产(净利润)减少的主要成因,学校很难做出改进管理效率的决策。由此周而复始,最终使学校陷入了一种低效运营的杂乱状态。
综上,财务规范的意义不言而喻,无所作为的等待只会引发更多的问题。问题爆发后,已经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既遂”,有些就是“犯罪既遂”。而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学校相关责任人,也将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
文源 | 行云民教财税(2021年04月20日)
声明 | 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爱我,就请给我一点点在看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