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德美受贿、为亲友非法牟利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德美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图为陈德美受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至2023年,被告人陈德美先后利用担任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副总裁、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提高业务份额、承揽项目、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2008年至2024年,陈德美先后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946.95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陈德美利用担任上汽集团副总裁的职务便利,向相关人员打招呼,让其子实际控制的公司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承接上汽集团相关业务,从中非法获利5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德美的行为应以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刑事责任,且数罪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对本案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认罪认罚,辩护人主要针对量刑情节发表了相应意见。
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公众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此前上海市纪委监委通报指出,陈德美身为国企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儿子经商办企业情况及本人实际持有的股票,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政商关系“亲”“清”不分,长期接受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儿子开展经营活动、为妻子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违反工作要求,干预和插手下属企业经营活动;接受色情服务,家风不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靠车吃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儿子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本文综合自:上海一中法院、上观此前报道等
延伸阅读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8日消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唐一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图为唐一军资料图,他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唐一军,男,汉族,1961年3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
公开履历显示,自1977年7月参加工作到2017年调离,唐一军在浙江工作了整40年。曾任舟山市委秘书长,舟山市委常委、秘书长,浙江省纪委秘书长,浙江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等职。2011年1月,唐一军出任宁波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16年4月,唐一军出任宁波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等职务,8月又出任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
2017年,唐一军离开浙江,跨省前往辽宁,出任辽宁省省长。2020年4月底,唐一军调任司法部部长。据了解,2018年3月,国家机构改革,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唐一军是机构改革后新司法部第二任部长。
2023年1月,唐一军任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直至今年4月2日被查。
10月7日,唐一军被“双开”。经查,唐一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组织意识淡漠,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帮助亲属承揽金融业务;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配偶失管失教;毫无纪法观念,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公司上市、职务提拔、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在唐一军之前,还有一任司法部部长被查。2021年10月2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傅政华被查。傅政华曾于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任司法部部长。2022年9月22日,非法收受财物1.17亿余元的傅政华,一审被判死缓。
傅政华一审被判死缓,图为庭审现场
“上官汇”注意到,包括唐一军在内,今年已有8名正部级干部被查,分别是:3月被查的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4月被查的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唐一军;5月被查的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部长唐仁健,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6月被查的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吴英杰;7月被查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十四届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李微微;10月被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齐同生。
在这8人中,齐同生、李微微、吴英杰、苟仲文、唐一军都在政协岗位上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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