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河区人民法院近日举办的多元解纷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宁河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凝聚多元解纷合力,推动构建源头预防、非诉在前、实质化解的递进解纷体系,激活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2024年1至10月,该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35.51%,位列全市法院上游,多元解纷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宁河区人民法院在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前端”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推出了多项务实举措,推动多元解纷工作取得了五大“新”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该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方面,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制定《关于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工作措施》,以人民法庭建设为枢纽,与宁河区15个街镇、司法所建立了“联席会议”“诉调对接”等六大常态化工作机制,使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由“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作战”。截至目前,潘庄法庭、苗庄法庭、芦台中心法庭已牵头各镇政府、司法所等召开联席会议18次,排查矛盾隐患72起,助力依法协调化解30余件,为推动更多矛盾隐患及时处理、就地化解提供法治支撑。
聚焦源头防控,培育前端解纷新体系。该院紧紧围绕宁河区作为“涉农大区”特点,在全市法院率先开展“无讼村”创建工作,打造12个“无讼村”,构建“1345”无讼解纷新体系,取得良好成效,“无讼村”民事案件总数由2020年前每年的150余件降到近三年多来的25件。4个“无讼村”被评为“天津市基层治理示范村”,工作纪实《无讼村里的新“枫”景》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坚持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我院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充分利用网络科技,在多元解纷中心与宁河区东棘坨镇小从庄村、宁河镇孙庄村连通视频连线平台,通过“一块屏”实现“云解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新期待,今年以来,已妥善化解涉农纠纷16件。2024年,该院持续巩固“无讼”创建成果,加快推进选定100个“无讼村(社区)”,开通100个“村无忧”视频连线平台,建立20个法官工作室,不断为新时代“枫桥经验”赋予新的活力。
突出多元共治,激发非诉解纷新活力。宁河区人民法院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配合,在多元解纷中心引入25家调解组织、3家律师事务所,聘请82名特邀调解员,形成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合力。依托区工商联“暖企驿站”,开通“企无忧”直通车,针对金融纠纷等加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平台运用,打造涉企纠纷调处新阵地。强化与人社、住建、妇联、公安等职能部门诉调对接,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助力推进调解工作与司法审判有机融合。2024年,诉前调解案件6109件,调解成功4351件,同比分别增长154.12%和139.72%。
坚持强基导向,护航经济社会新发展。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服务发展“前哨阵地”作用,制定《创建“枫桥人民法庭”实施方案》,明确20项创建措施,为人民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绘制任务图。设立七里海环境资源法庭、未来科技城法庭,挂牌全市首家种业法庭,聚焦环境资源保护、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种业强区等重点任务,凝聚与特定领域行业部门的共治合力。七里海环资庭助推350万元的七里海生态环境公益信托项目申请落地,种业法庭以开展企业、协会商会“两个走遍”活动为契机,进入宁河区种业企业服务问需,建立联动机制,市人大领导来院调研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强化价值引领,弘扬无讼解纷新理念。该院发挥法治宣传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引领作用,在“无讼村”建设无讼文化基地、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和法治教育基地,大力弘扬和谐无讼的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制作《秋菊还可以这样打官司》、《无讼童谣》宣传片,发放《无讼劝导书》、《无讼解纷案例》,营造人人愿意调解、信任调解的良好法治氛围。持续夯实法治宣传阵地,选择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普法解纷服务28场,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赋能增效。
典型案例
“情”与“法”相融 矛盾早“消融”
案件背景
齐小某原系宁河区“无讼村”之一——宁河镇孙庄村的村民,其随再婚母亲一起到邻村新家庭生活。后齐父因病失踪,齐小某家庭的承包地由其三个伯父实际占有使用,全村的土地集体流转后,齐小某家庭的承包地流转费由其叔父实际领取。齐小某在成年后于2022年3月份向其三个伯父主张家庭承包地的流转费。因为顾及到亲情,齐小某没有直接向其三位伯父主张费用,而是主动找到驻村法官,希望通过居中调解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起到维护好双方亲情的良好效果。齐小某表示自己跟母亲在邻村没有承包地,没有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得的权益,现今与母亲生活困难,希望得到自己家庭应有的土地流转费。三个伯父却认为齐母离家后,因其父有病,齐家兄弟对齐父多有照顾,付出了时间精力,提供了物质上的帮助,且齐小某家的承包地已经登记到齐家兄弟名下,希望可以妥善处理双方纠纷。
解纷过程
宁河区人民法院“无讼村”驻村法官接到求助信息后,立即会同驻村人民调解员与双方面对面了解情况。在了解相关矛盾纠纷后,人民调解员与驻村法官分别从“情”与“法”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对齐小某,驻村调解员主要从“情”的角度出发,强调作为侄女应该对伯父对其父亲的照护表示感激。对齐家兄弟,驻村法官主要从“理”的角度出发,强调不动产登记并非终极性质不可改变的权利确认,齐小某可以依法改变权利登记状态,齐小某母女生活困难,作为伯父应该对侄女的生活予以帮助。法官和调解员协同解纷,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齐小某与三个伯父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齐小某从达成协议之日起领取土地流转费,达成协议之前的土地流转费归三个伯父所有,纠纷得以妥善化解,亲情得以维系。
典型意义
本案是该院充分发挥驻村人民调解员谙熟民情、贴近群众优势,凝聚多元力量合力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通过人民调解员明理,利用“熟人”优势引导当事人产生情感共鸣;通过人民法官释法,以权威和专业的司法服务赢得群众对调处效果的高度认同。二者密切结合、相得益彰,以“情”与“法”相融促进群众矛盾冲突“消融”,使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
善意疏导 文明致富 齐心守护美丽乡村
案件背景
宁河区廉庄镇木头窝是宁河区第一批“无讼村”之一,环境优美,被评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随着近年来宁河区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木头窝村成为旅游乡村中冉冉升起的新星。2023年10月,随着十一黄金周的到来,木头窝也迎来旅游出行高峰,部分村民看到每日游客众多,便将自产的瓜果蔬菜和日用百货在家门前马路上摆摊兜售。随着摆摊卖货的村民越来越多,抢占摊位、漫天要价、与游客产生摩擦等情况逐渐凸显,给旅游村形象带来负面影响。村委会沟通无果,便找到驻村法官,请法官指导调解工作并进行精准普法。
解纷过程
“无讼村”驻村法官接到村委会解纷需求后,与驻村调解员来到摆摊村民处了解情况。村民认为家门前是自己的私有属地,自己摆摊销售农副产品增加收入无可厚非。驻村法官对村民进行了释法,告知其院外的道路是村集体的土地,宅基地以外的土地,无论是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归村集体成员所有。考虑到村民增收的现实需求,为妥善平衡村委会和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驻村法官建议村委会统一土地规划和价格标准,引导村民在划分范围内按照统一定价标准售卖相关产品。同时驻村调解员积极做好村民情绪疏导和思想引导,号召村民齐心守护美丽家园,遵规守约勤劳致富。通过多方协力调解,村委会和村民就统一规划售卖摊位达成共识。木头窝村在干群携手共建共治下更加宜居、更加美好。
典型意义
和谐乡村建设离不开村委会和村民的共同努力。驻村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在联合化解本案所涉纠纷中,引导村委会变强制性的“堵”为善意引导的“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缓解干群矛盾、拉近干群关系,以优化完善机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以和美乡村建设成果惠及更多村民,是法治护航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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