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新区法院巧妙运用以时间换取空间的思路,成功化解了一起因中药材原料价格波动引发的大额合同纠纷案件,为集中管辖全市大健康产业纠纷背景下如何更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提供了富有高新区法院特色的实践样本和成功案例。

2022年12月,原告扬子江药业集团与被告省外某中药材种植企业签订买卖合同,向被告收购中药材“胖大海”共9万公斤,总价款近900万元,交货期限至2024年3月。后“胖大海”市场价格一路飙升,至今年4月已涨至300元/公斤,达到合同约定单价的三倍有余,被告认为继续按原价格供货损失过大,遂在与原告沟通协商的同时停止了供货。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原告生产经营,原告因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按合同约定承担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200多万元。

庭审中,被告始终认为自己非常冤枉,因中药材价格疯涨,导致本案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明显不公平,已构成情势变更,故请求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承办法官在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性分析看待本案商业风险和情势变更情形区别的同时,从保障生产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维护种植企业合理预期利益的角度出发,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尽快实现各自止损。市场波动固非双方所料,平衡兼顾则是化解之道,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双方意愿,提出以延长被告供货期限换取原告让步空间的解决思路,协调双方按原约定价格继续履行合同,并将供货期限延展至明年9月,在此基础上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本案运用时间换取空间的方式,巧妙化解了双方对情势变更难题的争议,公平合理地解决了这起疑难杂症,既帮助原告稳定了成本可控、质量可靠的供货渠道,也帮助被告规避了承担高额违约责任的风险,加深了与医药龙头企业的良好合作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实实在在的双赢局面。医药高新区法院将以本案成功调解为契机和启示,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要求,努力为保障重点医药企业合法权益、护航全市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撰稿 | 吴翔

编辑 | 陈璐

校对 | 王萌

审核 | 吴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