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在当地时间11月13日与共和党联邦众议员们见面时,说了一句话:“我想我不会再参选了,除非你们做点什么,除非你们说:‘他太棒了,我们必须得想点办法。’(I suspect I won’t be running again, unless you do something, Unless you say, ‘He’s so good, we have to just figure it out.’)
这两天,有数位读者问我这事是真是假。
这是真的,川普真这么说了。
有人问,川普到底是什么意思?他能做到吗?他能再参选吗?
很明显,川普是在开玩笑。退一万步讲,即使他不是在开玩笑,他也不可能做到在四年后再次参选。
川普若真想要四年后再次参选,那么美国宪法第22修正案就必须得修改一下。
但是要修改美国宪法,何其艰难!
美国建国已经有249年,宪法问世也已经有235年。但迄今,美国宪法只有27条修正案,其中第一至第十修正案(权利法案)还是打包修正的,如果把权利法案看做是只修改了一次的话,那么美国宪法也只是修正了18次。
其实,许多修正案也并非是在改变或颠覆宪法原有的条文,而只是在给宪法添加原先完全没有涉及到的内容。
要修改宪法,有两种方式。
就只谈相对简单的、最普遍的那种方式吧。
首先,国会两院要分别以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总统对此没有否决权);
其次,要有四分之三的州批准。各个州怎么批准呢?州议会两院都同意后才算批准(除州议会批准这种方式外,各个州也可以召集专门的修宪会议convention,州长对州议会或convention通过的修宪案没有否决权;内布拉斯加州是一院制议会)。
国会参议院与众议院就不可能同意修改宪法,即使是共和党国会议员,其中同意修改宪法、以让川普在四年后再次竞选的人数,也只会是寥寥数人,更别谈接近国会总人数一半的民主党议员了(两年后又要中期选举,到时候国会的情况又说不准了)。
更不可能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州同意让川普在2028年再次竞选,别说四分之三的州了,一个最红的州,也不可能同意。
修改宪法也是需要时间的。
在27条修正案中,从国会提出修正案、到四分之三的州批准使其生效,用时最短的是第26修正案,用时100天。
用时最长的是第27修正案,花了202年又232天,才得到四分之三的州的批准。
更别论国会在提出修正案之前所花的预热时间了。
川普虽然说“我想我不会再参选了,除非你们做点什么,除非你们说:‘他干得不错,我们必须得想点办法。’
但其实他很清楚,国会不可能做点什么,不可能为他想点什么办法。
川普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在2029年1月20日以后再度担任总统吗?
这样也是不可以的,这其中涉及到了非常复杂的宪法问题。我在文章《奥巴马出山,行不行?》中做过详细分析,大家可以去看看,此文就不赘述了。
无论川普有什么样的想法,无论你认为川普是不是在开玩笑,你都可以相信,都可以放心:川普不会在四年后再次参选。
他在2028年参选的可能性,理论上无限接近于零,实际上就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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