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公示!

福建拟确定4家旅游景区

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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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设区市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以下4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福州市闽侯县闽越水镇景区

2.三明市大田县桃源里景区

3.宁德市福鼎市牛郎岗景区

4.平潭综合实验区68海里景区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5日。

联系电话:0591—87673668,

邮箱:fjwltzykf@163.com。

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闽中网转自福建省文旅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