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由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两部门发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
10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其中一个“增加”就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本次通知印发后,这项增量政策将加速落地。
一是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通知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
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实施城中村改造,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区位等需求,缩短群众在外过渡时间,让群众尽早住上新房;对城市来讲,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同时,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可谓一举多得。
三是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外延粗放式发展向内涵集约式发展转变。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这样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这将充分释放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多方看法
根据中指研究院测算,若按套均100平米计算,货币化安置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可带动约1亿平米住宅销售,对市场总量的贡献约为10%左右,这部分需求进入市场,有利于推动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100万套改造体量中部分需求有望在今年年底和2025年转化为实际销售,对新房销售将形成实质性带动。从改造体量上看,未来也存在进一步增加的空间。
对于城中村改造扩大到地级市,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推动新一轮城中村改造,既是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彻底解决城镇化遗留问题和未尽事宜,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全覆盖,解决新市民融入城市的问题。过去十几年,各个城市的开发范围都在快速扩张,产生了很多新的城中村,并遗留了土地利用低效、消费安全隐患、居住质量较差等问题。因此,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新模式,将城中村改造扩展到各地级市也是必要的。
另外,“在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以后,城中村改造新增建设安置房的必要性下降,需要统筹增量需求和存量盘活利用。”
李宇嘉表示,对于城中村改造的回迁安置房需求(增量需求)实现货币化安置,将其与在售商品住房(存量供应)结合起来,既能够让拆迁户尽快实现安置,尽快住上新房,缩短在外租房的周期,同步解决子女入学问题,还能够有效去化新房库存。
近期广东省首笔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用于购买安置房已经落地广州,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将陆续向项目发放首期2.5亿元专项借款;佛山南海区一城中村改造项目也于近日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两家政策性银行将于近期发放购买安置房专项借款11.9亿元。
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与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结合,将进一步加速城中村改造推进节奏。
免责声明:本文综合自中国建设报、新京报,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维C公寓传媒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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