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被处以4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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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