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金额91.5万元,处理野猪数量不少于300头,但企业中标之后却弃标了。理由是,人手少,无害化处理要求高。

中标后弃标,意味着中标人违约了。一般来说,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弃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招标人可以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未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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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既然投标了,目的当然是想中标,那为什么这个企业却又反悔了呢?难度有两个:一个是野猪难以捕猎,人工成本大。二是无害化处理花费较高。本来想赚钱,一算结果,可能没赚头甚至亏钱。

下面,我们分别看一下这两个难度在哪。

目前,对于野猪,不是谁都能随便捕猎的,也不是在什么地方都能捕猎的。通常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要取得合法许可。通常需要向相关的林业、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合法的捕猎许可证。

二要在限定的区域捕猎。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捕猎,以确保不会对生态环境和其他保护物种造成不良影响。

三要遵循捕猎季节和时间,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季节和时间段进行捕猎。以前野猪在“三有”名录中是保护动物,现在被除名了,在很多地方就不受季节和时间保护了。

四是采用合法的捕猎工具和方法。使用经过批准的捕猎工具和方式,严禁使用非法的、过度残忍或对环境有严重破坏的手段。一般情况下,枪击和投毒等方法都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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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控制捕猎数量,严格按照许可规定的数量进行捕猎,不得超额捕猎。

上述5个方面,最难的就是如何高效地对野猪进行捕杀,因为有的工具和方式根本不让用,往往投入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但最终的效果有限。上述那个公司,很有可能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任务,同时考虑到成本太高,而最终选择了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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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捕猎到的野猪是不能随便处置的,而是要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来说,处置的方式有以下几个:

一是深埋。将野猪尸体深埋于土壤中,通过土壤的自净作用达到无害化,该方法具有操作简单、费用低、不容易产生气味等优点,缺点为深埋方法不恰当时容易污染地下水、传播疫病。

二是焚烧。将野猪尸体投入焚烧炉中烧毁,优点为能够灭杀野猪身上的病原微生物,缺点为会污染空气。

三是高温高压。利用专门的高温高压设备,对野猪尸体进行处理,以杀灭可能存在的病菌和寄生虫。

四是生物发酵。在特定的容器或场所中,通过添加有益微生物进行发酵,使野猪尸体分解转化为无害的物质。

五是化学消毒。使用符合规定的化学消毒剂对野猪尸体进行充分消毒。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防疫标准,并做好防护措施。当然,这都是需要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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