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静 卢志坤 北京报道

11月15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

上述通知明确,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范围扩大至地级及以上城市

今年10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其中一个“增加”就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本次通知印发后,这项增量政策将加速落地。

记者了解到,上述通知明确提出要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具体包括: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指出,10月17日住建部提到的仅在35个特大超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规模为170万套,全国需要改造的危旧房为50万套,本次城市扩围后,满足改造条件的城中村项目将更多,有望加快推动新增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落地,对市场需求的带动也有望更快体现出来。

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

上述通知还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

据了解,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实施城中村改造,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区位等需求,缩短群众在外过渡时间,让群众尽早住上新房;对城市来讲,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同时,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可谓一举多得。

根据中指研究院测算,若按套均100平方米计算,货币化安置100万套城中村和危旧房可带动约1亿平方米住宅销售,对市场总量的贡献约为10%左右,这部分需求进入市场,有利于推动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100万套改造体量中部分需求有望在今年年底和2025年转化为实际销售,对新房销售将形成实质性带动。从改造体量上看,未来也存在进一步增加的空间。

另外,据陈文静介绍,近期广东省首笔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用于购买安置房已经落地广州,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将陆续向项目发放首期2.5亿元专项借款;佛山市南海区一城中村改造项目也于近日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两家政策性银行将于近期发放购买安置房专项借款11.9亿元。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与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房结合,将进一步加速城中村改造推进节奏。

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

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外延粗放式发展向内涵集约式发展转变。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将充分释放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上述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这样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强调,并不是所有的项目都实施货币化安置,城中村改造并非大拆大建,前期国家文件已经明确了三种改造模式,即拆除新建、拆整结合和整治提升。此次通知明确提出,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严格筛选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即每一个改造项目都要先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平衡方案,做到收支平衡、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不成熟、资金不能平衡的项目不能推进改造,也不能获得政策扶持。

陈文静指出,上述通知是对10月17日倪虹所提出的政策“组合拳”的具体落实,也是本周继自然资源部发文鼓励地方利用专项债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三部门发布多项减税政策之后,第三个楼市政策。“可见,监管部门正在加速落地稳地产政策,多项政策叠加有利于形成合力,给市场提供可持续修复的动力。”

(编辑:王金龙 审核:童海华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