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却总有人为不戴头盔
找各种借口开脱
但大家知道吗
驾乘二轮车、三轮车遇到危险时
头盔是保护我们的最后一道防线
夜间三轮车被追尾,幸好戴了它!
11月1日19时许,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象州县石里村路段,其妻子驾驶一辆小车碰撞到一位老人受伤,要求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一辆桂B号牌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道路右侧,汽车右侧车头严重受损,零部件散落一地;无号牌红色三轮车被追尾造成车后杠严重变形。幸运的是三轮车驾驶人在事故发生时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未造成头部受伤,仅是左手手掌及左肩锁骨轻微骨折。
经询问,当天韦某玲驾车沿G355线行驶至石里村路段时,因夜间视线不佳,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三轮车,待发现时已来不及刹车,从而引发了该事故。
经查,公安机关依法认定:韦某玲因实施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视红灯向前冲,万幸有“盔”护住头
11月4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金城江区金城东路四桥头路口发生一起二轮电动自行车与公交车碰撞事故,现场一人受伤,请求交警前往处置。
民警火速赶往现场,看到一辆大型新能源公交车呈右转弯状态停在道路上,右前轮处“卡”着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车辆后方路面遗留一道二十余米的刮痕。二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周某受伤已被送医救治。
民警调取周边监控,还原了事发经过:覃某驾驶的公交车在右转弯车道实施转弯,(当时右转弯的交通信号灯为“黄色箭头双闪”,表示确保安全后通过;直行车道的信号灯为红灯状态,表示禁止通行),遇到周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闯红灯直行通过路口,两车“猝不及防”发生了碰撞,公交车将电动自行车推行数米方才停下。万幸的是,周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有效减轻头部受到的损伤。
最终,公安机关依法认定:周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覃某驾车通过路口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又是道路上的“弱势群体”,更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千万别拿肉体凡身来侥幸!对于二轮车、三轮车驾驶人来说,头盔是驾驶人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请各位驾乘人员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提示
不佩戴头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容易导致头部重伤甚至有生命危险。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显著降低头部受伤的风险。当事故发生时,佩戴头盔可以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的情况下,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的概率是戴头盔的1.5倍。
那么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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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审核:林其材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宋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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