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者”设为星标,看完文章点“在看”再“点赞”,或者点右上角分转发给你的朋友,小编每天与你不见不散!

判断材料是否属于干部人事档案

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来的材料,出于种种原因,有些属于干部人事档案,有些则属于文书档案、业务考绩档案等;有的材料应该归档,有的应由本人收存,有的需转递有关部门。鉴别工作的内容之一就是把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剔除出去。

第一,从党团组织收集来的入党入团志愿书、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本人的政审材料、党团员登记表、优秀党团员事迹材料等属于干部人事档案范围,但讨论入党入团的会议记录、个人思想汇报、审批通知书、未被批准的入党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等由所在党组织保存

第二,从纪检、监察和行政管理部门收集来的处分决定、结论、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检查材料等属于干部人事档案范围。本人申诉材料、旁证等属于案件档案范围,由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第三,从专业技术单位和学校收集来的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表、审批表、考绩材料、受奖材料、学位材料、毕业登记表、考试成绩表等属干部人事档案范围。著作、论文等属科技人员业务考绩档案范围。入学通知、试卷等由学校和培训部门保存。毕业证书、学生证、受奖证书等由本人保存。

第四,从组织劳动人事部门收集来的 干部任免审批表、员工录用、聘用职级待遇调整、参加工作时间等的登记表和审批材料等属于干部人事档案范围。 干部任免、职级调整的请示、批复、通知等文书档案范围。 离退休证、个人信件、日记等由本人保存

判断是否属于本人档案

干部人事档案是以干部姓名为特征整理保存的,在确定材料是否归档前,首先应弄清楚材料属于谁的档案,不能因同名同姓、同姓异名、异姓同名而张冠李戴,或因一人多名而将材料分散。为防止张冠李戴,应仔细核对档案材料上的籍贯、年龄、性别、家庭出生、工作单位、加入党团组织和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工资级别等基本情况是否相同、主要经历是否一致。有些材料从形式上看似乎属于同一人,但实际却不是,须进一步从内容上加以辨认区分。针对一人多名的情况,鉴别时要核查曾用名及更改姓名的材料,否则,容易把同一个人的材料分散存放,给档案的查找、利用带来困难。

判断材料是否处理完毕、手续是否齐全

只有处理完毕和手续完备的材料,才能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凡是悬而未决需要继续办理的“敞口”材料,不得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如干部任免、晋级等有请示无批复,涉及重大问题只有检举揭发材料无结论的,均属未处理完毕的材料,不应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即使已归档,也应退回材料形成单位,待处理完毕后再归档。

判断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模棱两可、相互矛盾。鉴别过程中发现内容不实、词意含混、观点不明、相互矛盾的材料,均应及时退回原材料形成单位重新撰写、核实。鉴别中还应仔细检查材料系列的完整程度,每份材料不得有缺页,无时间、作者或签字盖章等要素的材料一经发现应及时收集补充、补办手续。

核对材料是否重复

干部人事档案应精炼,重份或内容重复的材料必须剔除。不管什么材料,正、副本各保存一份即可。如有人一次填了几份履历表,正、副本各放份即可。有人在入党过程中多处写了入党申请书,鉴别时可以只选取其中字迹最清楚、内容最完整、手续最齐全的归入本人档案,其余的剔除。鉴别过程中还应同时检查档案材料有无破损、腐烂变质、字迹模糊、伪造或涂改等现象,有问题及时处理。

剔除材料的处理

转出

经过鉴别,认定不属于干部本人的材料或是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均应转给材料形成单位保存或处理。转出前填写转递材料通知单

退回

近期形成的档案材料手续不够齐全,或内容还需查对核实,应退回材料形成单位,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待修改补充完整再交回。凡应退回本人的材料,经请示领导批准后退回本人。退回时应进行登记、当面清点、签字盖章

留存

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范围又有保存价值的材料,整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业务资料保存

销毁

无保存价值或重份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销毁。销毁前要认真审查,逐份登记,注明销毁理由,经领导批准后销毁

来源:人事工作者/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实务

转载请注明来源,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扫一扫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资讯

喜欢就请点亮“ 在看 ”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