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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鄄城网警公布了一起

网络暴力典型案例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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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30日,鄄城籍网民刘某、王某、温某合谋冒充学生家长的身份,加上某中学老师李某的微信,随后分别发送语音对其进行辱骂,侮辱李某人格,干扰其正常生活和工作。鄄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王某、温某三人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来源:鄄城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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