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东吕高速。李某驾驶一辆晋JU80**号牌号牌白色小车行驶至东吕高速657KM(邢台方向)时因错过路口,在行车道内随意停车、变道,严重影响通行秩序,被路过网友举报。
因事发地处六支队五、七大队辖区,两队立即联合开启调查,证实了李某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二条第一项,分别对其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行为罚款100元,对其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行为罚款200元、计9分,因李某行车证在该周期内已计满12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民警对李某作出扣留其驾驶证的行政强制措施。
来源:880山西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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