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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long as the facts exist, the mask will be torn off

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赔偿团队现已开始筹备南卫股份(603880)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南卫股份(603880)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代理。在2020年3月25日到2023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5月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请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1381048796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北里219号楼华秦大厦三层

基本情况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由常州市南方卫生器材厂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透皮产品、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运动保护产品、急救包及护理产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创可贴、贴育剂、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敷贴、运动保护产品、急救包及护理产品等。

在国内市场,公司与云南白药集团建立良好合作伙伴关系,成为云南白药创可贴及部分贴膏剂产品的独家产品提供商;在国际市场,公司与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意大利、澳大利亚和阿尔及利亚等国家的医用敷料品牌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为其提供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服务。

公司的创可贴、贴育剂、医用胶布胶带及绷带、敷贴等产品,已经在国内国际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和生产品牌影响力。

2023年4月28日,南卫股份披露了《2022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之后第一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下跌5.1%,且公司股价连续四个交易日下跌,收盘价合计下跌25.08%。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平先生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102023006 号、证监立案字0102023007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李平先生立案。

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5 号);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 号)。

律师费用

采取风险代理,投资者前期无需支付律师费用,胜诉后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即可。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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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南卫股份)2024(3)号》认定,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南卫股份的关联人情况

自南卫股份2017年8月上市以来,李平一直是南卫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20年至今,常州实力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力电源)实际控制人为李平。2018年4月成立至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禾目乐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禾目乐影)实际控制人为李平。李平、实力电源、禾目乐影为南卫股份案涉期间的关联人

二、南卫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南卫股份将其从银行获取的贷款经由供应商常州市毕昇印务厂、常州市塑料彩印有限公司等中间方转至李平、实力电源、禾目乐影等关联方,导致南卫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3,600万元。其中,2020年3月23日南卫股份发生资金占用1,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0%,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南卫股份未及时披露,对后续发生的资金占用也未及时披露。

三、南卫股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南卫股份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0,050万元,其中:2020年全年发生额9,200万元,余额为0;2021年1-6月发生额为11,000万元,余额为0;2021年全年发生额13,500万元,余额为0;2022年1-6月发生额7,350万元,余额为2,000万元。前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占南卫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3.13%、15.93%、20.61%、11.11%。南卫股份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2023年4月26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2023年4月28日,南卫股份披露了2022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供应商情况说明、工商资料、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证据,足以认定。

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

研究院由北京永勤律师事务所负责证券虚假陈述赔偿案件的专职律师组成,团队成员毕业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具备十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及法律诉讼业务执业经历,精通资本市场运作法律规则,为近200多家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资本运作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

刘勇

邮箱:

760883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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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拥有9年民事审判工作经验、10年律师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参与编著了《法律思想与审判实务》、《医疗警示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专业书籍。

刘婷

邮箱:

85448749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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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大家保险、方正证券、信达证券、开源证券,拥有15年以上投资银行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精通上市公司董责险条款。为200多家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出版著作:《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操作实务图解》、《新三板股票发行与融资并购操作务与图解》、《新三板企业董秘工作手册》、《北交所上市实务操作与典型案例》。

唐健

邮箱:

7847806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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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分析师资格;拥有2年以上诉讼工作经验,熟悉金融证券法律法规,上市公司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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