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医院,作为咸宁市医疗领域的核心力量,自 2011 年从老城区整体搬迁至新城区并由武汉同济医院托管以来,走过了一段充满波折与争议的历程。
当年,医院搬迁与被托管的消息传出,咸宁人民满怀期待。大家憧憬着在同济医院强大的医疗资源与专业技术支持下,本地的医疗水平能够实现质的飞跃。这不仅是提升一所医院的契机,更是为咸宁地区整体医疗保障体系注入强大动力的希望之光。
然而,现实却不尽如人意。在托管期间,患者及家属们普遍感觉,医疗收费较托管前有了明显增加,但医疗服务水平并未如预期般提升,甚至在某些方面有所下滑,医患纠纷也屡屡发生。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上也是问题频出,2017年,该院原党委书记何小飞因收受礼品礼金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该院副院长罗学华受贿552.8万元被判刑,2020年该院违规收费被咸宁市医保局处以97.04万元罚款,2022年该院因违反医疗广告规定被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处以警告、罚款3000元的处罚。
这一系列问题,让咸宁人民的心中充满了疑惑与失落,也让医院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今年 11 月,同济医院终止托管咸宁市中心医院,并将在咸安梓山湖修建全新的同济咸宁医院。与此同时,湖北省人民医院接手与咸宁市中心医院合作。这一变化,无疑为咸宁市中心医院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也让咸宁人民再次燃起对优质医疗服务的期待。
对于湖北省人民医院而言,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他们需要深入剖析此前托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汲取经验教训,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托管方案。在医疗技术提升方面,应加大专家下沉力度,通过定期坐诊、手术指导、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咸宁市中心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在人才培养上,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医院储备充足的后备力量;在医院管理方面,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避免出现收费不合理上涨的情况。
咸宁市中心医院自身也需深刻反思过往不足,积极主动配合湖北省人民医院的工作。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与职业素养,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同时,要注重与患者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患者需求与反馈,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此次合作关系的转换,是咸宁市中心医院重新出发的重要契机。湖北省人民医院与咸宁市中心医院应携手共进,以咸宁人民的健康需求为导向,真抓实干,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咸宁市中心医院定能重塑昔日良好的口碑,为咸宁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且价格合理的医疗服务,开启咸宁医疗事业发展的新篇章,真正成为守护咸宁人民健康的坚实堡垒。(刘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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