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利晋

编辑 | 苏淮

日前,网传一位女孩在山东济宁万象汇商场从四楼坠落,后经当地警方确认,坠楼女孩不幸身亡,坠落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

多家媒体报道,坠楼女孩是在济宁万象汇商场四楼一家餐厅排队等位时,站在扶手电梯与一处玻璃护栏相接处,随后转身抬起一只脚向后倚靠,约4秒钟后,玻璃护栏脱落,身体失去支撑,从四楼坠落。

事发后,女孩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一时间,济宁万象汇商场的设备质量、事故责任等问题,引起了网友广泛讨论,包括商场扶手电梯设计合理性、商场管理方安全保障工作、坠落女孩家长安全教育和监管,以及女孩自身安全意识等。

对此,源媒汇致电济宁万象汇商场管理方面,对方回应称,“对事件深感悲切,但目前事件正在接受警方调查,结果以官方通报为准。商场设备是符合安全检查标准,都有相关的证书报告”。

这次悲惨事件在网络和抖音上引发了大量的转发和评论,但是截至源媒汇发稿前,关于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和说明,目前官方强调仍然处于调查之中,并未给出最终的公告。

幼儿、儿童在商场发生电梯坠楼事件,在国内已经屡见不鲜。诸多类似事件背后,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比安全保障工作更重要的是安全意识。

01

商场防护措施符合标准

官方新闻显示,济宁万象汇,是华润置地联合济宁高新控股集团、中尧(三亚)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打造的地区标杆商业体,总建筑面积约8万㎡,建设单位为济宁润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据天眼查信息,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由济宁中润置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中润置达”)全资持有,后者由华润置地境外公司超智资源有限公司、中尧(三亚)置业有限公司、济宁高新控股集团共同持有。

其他经营信息包括,截至今年6月,华润置地在山东布局已有9个城市,累计开发项目超过30个,开发总面积约1449万㎡。其中,济宁是华润置地山东万象商业布局的第9个城市。

2019年12月末,中润置达以底价8.66亿元摘得济宁高新区吟龙湾南片区地块一、二两宗捆绑地块,意味着济宁首个万象商业项目正式落地。

今年11月2日,济宁万象汇正式开业。据济宁万象汇项目运营人士介绍,万象汇在济宁属于中等的商业项目,开业当天整体效果非常好,在济宁有比较好的影响力。

事发距离开业,仅过去半个月时间。众多网友的讨论中,普遍认为,济宁万象汇商场电体扶手设计存在隐患之外,商场为了赶工期,导致玻璃安装和质量存在问题。

在商场开业不久后,即11月6日,山东济宁高新区接庄派出所民辅警曾对投入运营的万象汇进行全面检查。

济宁万象汇运营方面向源媒汇表示,“商场十分重视安全管理,对于设备设施的运作、维护都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包括商场每层扶手电梯都的玻璃护栏都贴有警示标识,不存在网上提到的没有警示标识或者设计缺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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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万象汇护栏情况

关于坠落事件,“目前济宁万象汇是一个新开项目的阶段,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应该交由安检部门去判定。所有扶梯和拦河玻璃均按规定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扶梯符合检查和安全要求,且已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玻璃栏杆也符合技术要求。”济宁万象汇项目运营方表示。

源媒汇独家了解到,济宁万象汇自动扶梯钢化夹层玻璃由山东冉晶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相关产品通过3C认证检测。工程验收方面,济宁万象汇开工时间为2021年5月,竣工时间为2024年8月,竣工验收时间为2024年10月。

网络质疑的玻璃栏杆标准方面,源媒汇咨询了建筑及安全专业人士,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规范,标准中提到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米。实际测量济宁万象汇扶梯玻璃栏杆高度为1.2米,符合规范要求。

事发后,济宁万象汇商场管理方第一时间将该女孩送医救治,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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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后事发现场

“事发当天晚上,警方已经到现场做了取证,取证完之后,同意对现场进行处理。目前,济宁万象汇管理方已经对事发处进行了修复和维护处理。”济宁万象汇项目运营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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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视的安全意识教育

从公共视频中可以看到,女孩踩在电梯护壁板上之后,有多次想坐上电梯扶手带的意图,女孩及其家长一直都没有意识到潜在的危险,直到最后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很有可能,事发时,该女孩倚靠并坐在扶梯扶手带上,扶手带向下运行的摩擦力加上人体重量以及运行产生的惯性动能综合叠加,冲破拦河玻璃,并与破碎的玻璃一同坠楼。

在众多网友讨论中,责任划分问题——是商场,还是监护人,同样争议不断。

根据民法典,在商场扶梯摔倒的责任归属问题,主要取决于商场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商场扶梯存在故障、缺乏必要的维护或者警示标识不明显等,则属于商场问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商场作为公共场所,负有保障顾客安全的法律义务。商场与监护人的责任划分主要取决于商场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以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程度。在法律上,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方,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而监护人则需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合理的监督和引导。

“如果商场的设计或设施存在缺陷,且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警示标语、护栏等),商场可能将承担主要责任。监护人的责任可能会被视为次要。”王玉臣说道。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杨娟律师则认为,“网传该女孩已经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其应该对与自己智力相当的行为承担责任,对其行为的风险性应该有一定的预见能力,因自己错误判断导致的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其监护人应教育孩子在公共场所注意安全、遵守秩序,也应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

在分清责任之余,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显得更有重要。北京也迪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吴振华律师表示,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具体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包括监护人是否尽到了对未成年人的看护义务,是否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等。

类似事情时常发生,比如:2021年,在南京一购物中心,一名男童攀爬自动扶梯带,从2层摔落到地面;2023年,在成都双流一商场,一名幼儿被其外婆牵着、误入自动扶梯逆向,导致幼儿摔倒、受伤。

如果没有安全意识,意外发生不会局限于商场。

中国疾控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16万婴幼儿和儿童(0-14岁)死于意外伤害,约有64万儿童因伤致残。其中,意外伤害已经成为我国0-14岁儿童的头号杀手。

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之余,对监护人对潜在危险的防范意识、提升孩童的安全意识,同样不可忽视。因为安全保障工作是底线,安全意识才是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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