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尉氏县人民法院通过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促使张某履行了全部案款。

王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张某因急需用钱向王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2022年底偿还。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张某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诉至尉氏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张某在2024年5月之前分两次偿清欠款。实际上,张某仅偿还1万元后,便未再如约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张某收到法律文书未做出任何回应,既未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或申请人履行法定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张某均置若罔闻,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直到将拘留决定书送达到张某及家属手中,张某仍不以为然。然而在办理完手续将张某移送尉氏拘留所后,张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联系家属凑齐了剩余案款并还给申请人王某。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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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尉氏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