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展示我县巾帼志愿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特色及成效,进一步推动我县巾帼志愿者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项目品牌化,即日起,寻乌县妇联、寻乌县巾帼志愿者协会、寻乌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面向全社会分别公开征集寻乌县巾帼志愿者、寻乌县家庭教育品牌名称。
01
征集内容
1.寻乌县巾帼志愿者品牌名称
2.寻乌县家庭教育品牌名称
02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
03
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进行征集,个人或组织均可参与。
04
征集要求
1.分别以巾帼志愿者、家庭教育为核心,结合我县历史文化底蕴进行归纳提炼;
2.具有地域辨识度,特色鲜明,寓意深刻,导向正确,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3.名称要求原创,易于推广,实用性强,可在活动、宣传等方面使用。
05
投稿方式
参与者将“品牌名称+简单释义”(备注参与者姓名+联系方式)发送到寻乌县妇联邮箱xunwufulian@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征集投稿——寻乌县巾帼志愿者品牌名称”或“征集投稿——寻乌县家庭教育品牌名称”。咨询电话:0797-2843305。
06
奖项设置
如经采用,将分别赠送精美礼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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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自行保留原稿,以备查证;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并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名称不能同全国范围内其他品牌产生冲突,作品若发生版权或其他法律纠纷,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3.应征作品一经录用,活动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享有该作品的发表、修改、复制、使用、经营等各项权利,不再向应征作品作者支付任何费用,且有权对名称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4.应征作品中如出现相同作品,以先发出稿件作品作为评选作品(以邮件投稿发出时间为准);
5.凡向主办单位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寻乌县妇联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编辑:黄晓颖
责编:曾赣华
审核:朱 玲
终审:林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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