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长春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6833988032
注册地址:长春市汽车开发区普阳街3505号,负责人:朱玉林(以下称我)
被报案人:李世伟,李世峰,
被报案人:刘伟
单位:吉林省同心热力公司。
犯罪事实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世峰、李世伟触犯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4条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
二:刘伟,吉林省同心热力公司
刘伟明知我公司锅炉房被查封,还配合李世伟,李世峰二人违法,并提供相应买卖合同盗卖我公司锅炉三台、价值700多万元。
以上三名犯罪嫌疑人李世伟、李世峰与同心热力公司刘伟相勾结,纠结20几人于2016年11月12日撕毁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封条、暴力破门而入强占锅炉房,强抢三台锅炉卖掉造成我司损失达700万元,公司破产关门,当日我司员工阻止被打,报警无果。因三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4条、第271条侵财罪之规定,所以再次向分局报案。公安部规定有警必接,有案必立,违法必究,请依法办案。
此致
长春市公安局汽开分局。
报案人:朱玉林
2024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