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新增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新增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11月19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③“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http://dingyue.ws.126.net/2024/1119/e246eaa5j00sn6hzb0013d200ow005lg00i9004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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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设置点位、采集时间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来源/苍南发布
资料/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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