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客户到期还不上贷款,为避免还贷违约率攀高,通过“倒贷”借新还旧已不鲜见。然而,“替人背债”或者“过桥资金”业务时下频现纠纷,风险也随之暴露。近日,在河北沙河农商行由行长亲自“穿针引线”,借助邢台敏迪通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迪通公司)在自己银行贷款的机会,要求敏迪通公司借钱给即将暴雷形成不良贷款的某石英砂厂2000万元,敏迪通公司迫于无奈,既没有见到借款个人,也没有与借款人签订任何借款协议,然后,按照沙河农商行时任行长的要求,经过层层转账,最终家将2000万转给某石英砂厂。

这笔2000万元在沙河农商行时任行长的要求转出后,沙河农商行即将“暴雷”的不良贷款没有形成,但这笔借款却找不到“借款人”最终“有借无还”,无奈,敏迪通公司只好将沙河农商行和沙河农商行时任的法定代表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偿还这笔2000万元的借款。

沙河农商行“拆东墙补西墙”的“倒贷”行为,虽然掩盖了自己不良贷款的风险,却给敏迪通公司带来了严重的风险。如何防范银行员工介入“倒贷”行为,以及后续引发风险谁来承担,是当前银行业不容忽视的问题。

2018年5月10日,敏迪通公司向沙河农商行借款2500万元,借款发放的当日,沙河农商行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杨某春向敏迪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打电话说,沙河农商行有一笔贷款即将形成不良,需要向敏迪通公司借款2000万元用于“倒贷”。迪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考虑到要维护好与沙河农商行的关系,无奈只能答应,并按照杨某春,既没有见到借款人,也没有签订任何借款协议,将这笔钱层层转出,最终进到了某石英砂厂的账户,沙河农商行从而没有形成不良贷款的“暴雷”。但是,让敏迪通公司想不到的是,沙河农商行因“倒贷”需要向敏迪通公司借款2000万元,避免了自己形成不良贷款的风险后,敏迪通公司最终不知道该2000万元应该向谁索要,这给敏迪通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无奈,敏迪通公司只好将沙河农商行起诉到邢台市信都区法院,请求沙河农商行和杨某春共同偿还向敏迪通公司所借的2000万元,并承担借款利息。

对此,沙河农商行和杨某春认为,沙河农商行并未与敏迪通公司形成借款事实,所借的2000万元是某石英砂厂,借款的用途是偿还某石英砂厂在沙河农商行的承兑汇票敞口款项,沙河农商行及杨某春仅仅是作为中间人进行协调,不应对借款承担任何责任。

敏迪通公司在沙河农商行的协调下,碍于杨某春是沙河农商行的法定代表人,有求于他,本来认为仅仅是“过一下桥”,借出去的钱很快就又会回来了,但想不到的是,借出去的钱是“有去无回”。

因此,敏迪通公司认为,敏迪通公司向沙河农商行借款后,沙河农商行应该将贷款发放给自己,却为了自己不形成不良贷款,协调将自己的借款2000万元,经过时任沙河农商行行长杨某春的授意,经过层层转账后,转给了某石英砂厂,最终导致有去无回,沙河农商行和沙河农商行的时任法定代表人对此应该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应该偿还这笔借款。

早在2021年,银保监会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要求银行机构聚焦重点领域、瞄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治、补齐短板,将狠抓内控合规管理与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对此,各行要完善内控制度,运用智能化、网格化手段加强员工行为的精细化管理。对重要岗位关键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岗位有效制衡,规范不相容岗位管理,严格落实重要岗位轮换、强制休假及任职回避等监管要求。要强化员工劳动合同管理,严厉打击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经商办企业等行为。

针对银行员工违规“倒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法院也多有判例,判决银行返还。例如,A企业在某支行有3000万元贷款到期,贷款到期前A企业告知该支行无法筹集到还贷资金。为了收回此笔贷款,该支行主管信贷的领导电话通知客户经理宋某,要求帮助A企业联系过桥资金归还到期贷款。在银行客户经理宋某的联系和共同参与下,A企业与安某、薄某协商“倒贷”事宜,安某、薄某将3000万元借给A企业后,因A企业无法偿还借款,安某、薄某将某支行、客户经理宋某,连同A企业等一同告上法庭,请求银行、A企业等返还3000万元,并判令连带赔偿经济损失。法院认为,银行客户经理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代表某支行的行为,此3000万元借款是为了偿还A企业的银行贷款,是为了银行的利益,故宋某的行为应属职务行为,其造成的法律后果应该由所在支行承担。经最高法最终裁定,银行对客户经理宋某的职务行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返还A企业在安某、薄某处的借款3000万元,及以此为基数,自借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损失。

目前,“倒贷”已成为一些银行机构人为调整贷款占用形态,掩盖不良贷款的一种手段,有的银行放松职工管理,使员工充当资金掮客,参与“倒贷”,从中获利。银行违规“倒贷”存在较大的信贷风险。针对沙河农商行为了避免自己形成不良贷款,授意敏迪通公司将2000万元借款,转入某石英砂厂“有借无回”的行为,敏迪通公司相信邢台市信都区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