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惩治
最高检: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最高检:依法严惩重大恶性犯罪,加强风险源头防控

最高检要求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高检要求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

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次重要的党组会议,会议由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主持。在这次会议上,应勇检察长强调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性,特别是在处理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时,必须态度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以达到有力震慑犯罪的目的。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它要求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刑罚执行的全过程中,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这一政策的核心在于通过区别对待不同性质和严重程度的犯罪,实现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应勇检察长在会议上指出,“严”的这一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于重大恶性犯罪、极端犯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这些犯罪往往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检察机关必须态度坚决,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以彰显法律的威严和公正,同时向全社会传递出对这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有力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具体实践中,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职,全力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查清事实、依法惩处、善后处置、维护稳定等工作。对于重大恶性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要认真做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高效的处理。同时,要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扎实开展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隐患,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此外,检察机关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时,还要正确把握宽与严的关系,切实做到宽严并用。既要防止片面从严,也要避免一味从宽。对于犯罪性质尚不严重、情节较轻和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以及被告人认罪、悔罪,从宽处罚更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这样既能体现法律的公正和宽容,又能更好地教育、感化和挽救犯罪分子,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在会议上,应勇检察长还特别强调了基层检察院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重要作用。基层检察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直面司法办案、直面人民群众、直面矛盾纠纷的“最近一公里”。因此,加强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检察队伍建设至关重要。要通过常态化开展上下交流、双向锻炼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长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确保他们能够有效应对和解决基层检察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精神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领会准、理解透、落实好。

总之,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