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盒瑞士卷8个,儿子吃了两个,女儿吃了两个,丈夫吃了两个,而妻子哄完孩子睡觉后想吃剩下的两个却被教育。”视频一经发出便引发热烈讨论,大家在唏嘘全职宝妈的家庭地位的同时,也对全职太太(老公)在婚姻生活中所付出的劳动的价值进行了探讨。
有人说,家庭主妇(煮夫)既然不工作,没有挣钱,在家里照顾孩子、老人,做家务不是应该的嘛,做家务是个人都会干,能有什么价值?也有人说,不管是家庭主妇,还是家庭煮夫,没有他们背后的默默付出,另一半就无法毫无后顾之忧的外出工作,夫妻之间本来就是平等的主体,只是分工不同,没有主次之分。
在婚姻生活中,家务劳动往往被视为一种无形的贡献,它并不像工资那样有明确的数字表示,也不像投资一样有明显的亏损呈现,但是其价值和意义却是不容忽视的。可是,当婚姻走到尽头,家庭主妇(煮夫)的利益保护却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其日常抚育子女、照料老人、承担家务劳动,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家庭上,对另一半的收入甚至家庭财产状况知之甚少,导致离婚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处于严重劣势地位,很多夫妻为此大打出手,对簿公堂。
其实,针对这一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指向早已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除了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全职太太还可以依法要求补偿。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常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来确定补偿金额:
① 家务劳动的年限:往往长期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会获得更高的补偿。
② 家务劳动的强度和范围:如果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老人或病人,这些劳动更为繁重,相应的补偿也会更多。
③放弃的职业机会:一方如果为了家庭而放弃了自己的工作,这部分损失也会被考虑在内。
④ 双方的经济状况: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以确保补偿金额既公平又合理。
⑤ 当地的生活水平:不同地区的消费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这也会影响到补偿金额的确定。
所以,千万不要忽略一位家庭主妇(煮夫)的努力付出,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夫妻间应当互谅、互爱、互信,共同维护和睦的家庭关系,这是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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