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我们从事国企改革服务,当然非常关注二十届三中全会,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就是中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路线图、施工图,为接下来五年、十年乃至本世纪中叶的改革工作提出新要求、指明新方向。

虽然我们要突出重点学习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相关内容,但是也要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家安全、国防和军队等方面的改革部署深入学习,毕竟,几乎所有深化改革之举都涉及国资国企,必须全面系统学习,才能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决定》要求。明律师在学习《决定》之时,也秉承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心态,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心得、共同进步。今天我们聊聊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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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八)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可以促进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的快速转化,使科研工作更加贴近实际应用,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增强企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决定》要求“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允许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或创办企业,鼓励企业技术人员到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科研或教学工作。

二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应根据企业和市场需求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同时企业也可以参与人才培养过程,提供实习和实训机会。

三是推动校企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产学研联合体,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

(九)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

海外人才是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的重要来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需要培养用好国内人才,也需要坚持需求导向,用好全球创新资源,精准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为海外人才回国(来华)从事研究开发、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保障,切实做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为此,《决定》提出要“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对引进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支持他们深度参与国家计划项目、开展科研攻关,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拓展事业平台。要以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为契机,以国家重点科技创新项目、国有重点骨干企业研发项目、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学科、国家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留学生创业园等为载体,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借鉴运用国际通行、灵活有效的办法,推动人才政策创新突破和细化落实,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事业平台和工作生活条件。

二是完善服务保障。要聚焦解决海外高层次人才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在待遇保障、出入便利、子女配偶保障等方面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对国家急需的顶尖人才实施特殊支持政策,采取各种措施创造拴心留人的条件,帮助海外引进人才解除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安身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