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优化调整我市部分贷款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单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1、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3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00万元,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限130万元。
2、在我市购买高品质住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上浮20万元。即单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9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高品质住宅贷款额度上限120万元。
3、上述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三、施行时间
本政策自2024年1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
本政策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一、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明细表
贷款情形
贷款额度
普通住宅
高品质住宅
单缴存职工
普通
家庭
贷款上限为
70万元
贷款上限为
90万元
多子女家庭
贷款上限为
100万元
贷款上限为
120万元
双缴存职工
普通
家庭
贷款上限为
100万元
贷款上限为
120万元
多子女家庭
贷款上限为
130万元
贷款上限为
150万元
二、阶段性政策执行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月31日,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
三、本政策不涉及“商转公”业务,“商转公”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四、业务办理咨询请关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智能客服”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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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编辑:小M 二审:徐帆 三审:丁文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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