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抄个近道逆行不碍事”

“没有交警看着,不佩戴安全头盔谁知道”

“机动车道宽敞,我走机动车道”

“一个座,两人骑,省钱又省事”

连云港交警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各类违法行为

严查!严管!严处

现对一批

电动自行车显见性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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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吉珉瑄

违法地点:海州区苍梧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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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红英

违法地点:连云区云和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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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周国联

违法地点:徐圩新区板徐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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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马佳伦

违法地点:开发区云和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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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房明波

违法地点:赣榆区东关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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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孟洋

违法地点:东海县和平路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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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贺奎能

违法地点:灌云县伊山路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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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

在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若骑乘者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不闯灯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不逆行

逆向行驶是非常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判断,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而且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骑行人员严重伤亡。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运营中心

来源:连云港交警

编辑:王婷婷

初审:徐蓓蓓

复审:段潇

终审: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