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时分神,怼上前方车辆
7月22日15时03分许,仙游交警接到报警电话,称在盖尾镇杉尾村发生交通事故,需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并调取该路段监控视频发现,蔡某驾驶闽K7***9小车沿356国道行驶至盖尾镇杉尾村桥头时,撞上前方小车。
经了解,蔡某表示自己当时因一时走神未留意前方车辆,直到“砰”的一声,巨大的撞击力自己才反应过来。该起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
在此
莆田交警
曝光一批违法车辆
同时,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
做到专心驾驶、规范行车
开车使用手机曝光台
赣C6556U
闽B255AL
闽BMS392
闽B9E001
闽B9852K
闽BF1885
闽BRL531
闽BWU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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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BAW362
闽BD8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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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A05J9B
闽B924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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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
分心驾驶无异于盲驾,短短几秒钟的疏忽与走神就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规范驾驶行为,拒绝分心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交警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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