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1月19日,市委提级巡察三组巡察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提级巡察三组组长黄照琴主持召开与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通报了工作安排。会上,市委提级巡察三组组长黄照琴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绍雨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市委提级巡察三组副组长温惠贞及有关同志,闽清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部分退休干部出席会议。
黄照琴组长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新时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市委决定对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是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拓展市委“三争三领”行动要求的具体举措,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贯通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根据市委部署要求,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聚焦”,开展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三、要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要强化政治责任。按照新时代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工作重点和履行职责权力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整体合力。
要强化协作配合。市委巡察组将紧紧依靠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工作,加强与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沟通;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主动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与巡察组的协作配合,积极提供已有监督成果,形成监督合力。
要强化整改落实。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树立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的意识,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指出的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严肃对待、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要强化纪律要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规定标准保障巡察工作。巡察组将严守职责要求,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加强作风建设,维护巡察队伍良好形象。
陈绍雨检察长表示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工作部署要求。
要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个最大政治优势,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要坚决将严肃认真对待巡察和自觉主动接受巡察作为当前必须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提高能力素质的极好机会,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确保巡察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
二、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
要坚决服从巡察安排,巡察期间,院党组班子要当好表率,以对党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同志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带头接受巡察组监督检查。要全力配合、随叫随到,巡察组需要的各种资料要及时按要求提供,不隐瞒、不拖延、不弄虚作假;向巡察组提供意见建议,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特别是对于问题和不足,要做到不回避、不遮掩,确保巡察组全面准确了解真实情况。相关部门要全方位做好后勤保障、安全保密和各项服务工作,努力排除各种干扰,为巡察组高效开展工作创造优良环境、提供便利条件。
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各项任务。
要自觉把接受巡察作为升华党性、转变作风、促进发展的突破口,作为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的着力点,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实绩实效。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诚恳接受;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即知即改、对账销号;对巡察组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逐一核实、深入彻查,做到边巡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着力推动常治长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深化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统筹抓好“当下治”和“长久立”,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大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更加充分有效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市委提级巡察三组将在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22375566;在闽清县人民检察院门口设立巡察意见箱;邮政信箱:福建省闽清县A048号;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福建巡视巡察‘码上巡’”小程序反映问题。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27日。
市委提级巡察三组主要受理反映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闽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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