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

公示

为了规范我市的道路通行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市民出行安全,提升文明出行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以下固定式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交通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

浮阳大道与御河路交口西侧;

浮阳大道沧州文化艺术中心前;

双金路天成郡府小区前;

黄河西路新儒苑小区前;

育才路沧州市教育局前;

永安大道与永济路交口南侧;

解放西路颐和国际前;

解放路大家风范红木楼前;

曙光路一世界小区前;

御河路御河新城小区前;

浮阳大道恒大城小区前;

解放路沧州文庙前;

向海路福康家园小区前;

解放路大和庄新区前;

御景街与解放路交叉口南侧;

御河路御河新城前;

开元大道迎宾路第二小学前。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039。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6 日,公示完成后将正式启用以上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