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由于封建时代对于女性的轻视,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妾”意味着“有罪的女人”,先秦时期泛指女奴,由于在中国古代社会奴隶都是可以用来送人的,因此衍生而来就是小妾的地位一直不怎么高。

由于封建时代对于妇女的迫害导致了落后,到了民国时期,新政府为了展现“新面貌”,开展了一场“解放妇女”的运动,可是民国时期的“解放妇女”根本上来说就是换汤不换药,为何会这么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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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确没有小妾了,可是随之而来又兴起了另一个词“姨太太”,其本质上就还是小妾的代名词,而当时的民国政府虽然名义上要求别人遵循“一夫一妻制”,可是暗地里却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就拿民国首任大总统袁世凯来说吧,他一生有1个正妻和9个姨太太,他的正妻是在他发迹之前娶的,由于古时候的女性讲究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因此他的正妻就是一个没啥文化的封建女性,不懂社交礼仪也不识字。

这对于袁世凯来说在事业上毫无帮助,因此他在获得了大权之后便一口气娶了9个姨太太,袁世凯则根据她们各自的能力将她们悉心培养成自己的“助手”帮助自己交际管理家庭事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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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民国政府在1912年时期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了中国必须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可是最上面的大总统尚且如此,又如何有力的约束下面的那些军阀们呢?

事实上,这套法律在权贵面前形同虚设,奉系著名军阀张宗昌就号称“三不知将军”,其含义就是不知道有多少枪,不知道有多少钱以及不知道有多少姨太太。

而同样的,当时川军军阀杨森也是如此,当时的四川流传着这样一句话:“采花将军,名叫杨森”,杨森一生数得着的姨太太有12个,子女将近有43个,可见民国时期本质上和封建社会并无多少区别。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广大妇女的权益终于得到了保障,1950年新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也就是这部法律的诞生让妇女的权益得到了解放,这其中包含了以前的那些包办婚姻以及买卖婚姻和干涉婚姻的自由都是违法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男人只能有一个老婆,不能再娶姨太太否则便会犯了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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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法律的面世可以说让广大妇女拍手叫好,因为终于有人能为她们做主了,可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对于那些姨太太来说如何处理她们也确实是难事,那么这部法律面世之后当时旧社会那些姨太太最终会面临怎么样的抉择呢?

当时新中国也的确考虑到了这种情况,旧社会的部分姨太太很多都是被强娶过来的,这其中有的大字也不识几个,此时你要这些没有生存技能的姨太太离开之前的丈夫无疑也是让她们去死,因为此时的她们根本没有办法融入社会,也没有办法养活自己,所以考虑到这种情况,国家也允许她们留在之前的丈夫身边。

而且这些姨太太可能和丈夫已经有了孩子,此时逼着母亲离开自己的孩子无疑对她们来说也是挺残忍的一件事,因此国家综合考虑也同意这部分妇女暂时可以留在丈夫身边,只要她们不主动提离婚,暂时可以维持这段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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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此时男主人假设想要再娶的话是绝对不行的,否则就触犯了婚姻法。

当时也有部分妇女接受了“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新思想,这部分妇女也意识到了男女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谁依附谁的关系,就算自己孤身一人也可以能够很好的生活下去,因此部分接受了新思想的妇女主动到当地和丈夫协议离婚,这波妇女在当时也不在少数。

当然了,旧社会还有不少的妇女出身青楼,国家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为了解放这批妇女国家查封了当时大大小小的青楼,首先对这批妇女进行思想改造,让她们放弃过去的包袱,在教会了她们生存的技能之后便允许她们自力更生以及自由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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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从1950年开始,近半个世纪的“妇女解放”才算真正得到了保障,而相比之前民国时期的喊喊口号,新中国的妇女也彻底走向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