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为进一步深化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改革,优化简易案件审查思路,简化简易案件申报文件、资料,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反垄断审查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
据介绍,新修订申报表和公示表上线后,申报人需要提交的材料从3份减为2份,原则上仅需提交保密版申报表和公示表,申报表中需要提交的信息从44项减少为38项,同时有关要求更规范明确,表格结构更完善合理、逻辑性更强,能够极大提高申报人填报的便利性和申报效率。
当前,我国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数量多、占总案件量比例接近90%,且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门类,涉及企业数量较多。在此次修订申报表和公示表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能简则简”“应减尽减”,极大简化了简易案件申报材料,有利于降低经营主体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时间和资金成本,整体提升投资并购便利化水平;有益于优化涉企服务,进一步促进投资并购有关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助于进一步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质效,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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