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广大干警创先争优、岗位建功,推进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9个集体、99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获通报表扬。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成绩突出集体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成绩突出集体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
(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裁判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认真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法治护航生态文明。该庭建立生态环境行民刑衔接机制,努力发挥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的聚合效应,不断提升审判专业能力;注重案例挖掘和培育,多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等;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强化与行政部门协同推进多元治理,落实好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建立多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普法宣传与生态修复功能相结合,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力量;注重队伍建设,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来源:上海高院
责任编辑:奚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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