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产品消费警示,33批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
据悉,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嘉以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标示名称为“丝塔琪睫毛精华液”(标示批号:/、标示生产日期:2022.01.08、标示限期使用日期:2025.01.07)等33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报告,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请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暂停经营上述产品,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产品,请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南方+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穗市监
【作者】 郭苏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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