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近日,一段“湖南永州蓝山县检察官实名举报派出所副所长等公检法人员诬告其儿子”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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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在视频中自称为永州市蓝山县三级检察官刘某某,举报永州市江华县一派出所副所长,故意捏造事实,诬告其儿子。此外,当地经办此案的检察官和法官故意采信非法证据,错误认定事实,希望上级法院等部门重审案件,纪委和政法委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蓝山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确有录制举报视频的检察官,目前仍在正常工作,但对于举报的相关情况并不了解。

另据永州市相关部门回应,目前已收到相关举报,政法系统已组织公检法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中。

随着网络的发展,近年来公开实名举报的现象增多。除了一些普通民众因为权益受损而选择上网发声外,一些公职人员也加入这个行列。

譬如江西万年县上坊乡原党委书记李佩霞,通过其父李长柳(退休干部)替其公开实名举报时任县委书记毛奇,结果两人均因涉嫌贪腐而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接受处理。

另一桩有代表性的是9月初四川乐山一位女检察官发起网络实名举报。其举报事由牵涉一起撤销离婚登记行政案,而该案的起诉当事人正是她自己。因为该案一、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申请检察监督也被否决,于是该女检察官便上网实名举报法检系统多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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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举报事件,给人传递出三个隐忧——

一是上网举报前,当事人应该是穷尽了相关途径和手段才采取的迫不得已之举。那么那些线下正常途径是否存在盲区或堵点?

以前述几起举报为例,固然当事人所涉事件存在复杂因素,但走到网络实名举报这一步,无不是他们感到所遭遇的问题在现实中解决无望,便选择通过网络放大声量,以引起网民关注从而达到相关方面重视的目的。

从相关反馈来看,几乎每起公职人员网络实名举报通常也确实起到了促进事件调查进展的效果。

然而这种“非把事情搞大才引起重视”无疑又是一个悖论,于各方都显得极端而被动,且消耗过多公共资源。

运用现有的多种息访息诉机制与程序,尽可能将个体的矛盾化解在基层及线下,不是更好吗?

二是检察官(包括公职人员)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多是因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权益存在争议,其行为性质与“大义、公利”还相距甚远。

这一条是想说明,检察官及公职人员实名上网维权现象,不值得公众激动和欢呼。因为从目前的现象来看,几乎全为己私事“出头”,跟“心系苍生、大义凛然”分明两回事。

当然这不能怪他们。只是需要保持冷静的是我们。

三是作为普通人,当遇到不公对待到底该如何合理有效地维权呢?

检察官尚需上网求助,这本身就折射出普通人维权更不易的隐忧。

能够从中得到的启示,是当好守法公民的同时,更加用心地学法懂法。

虽然你不可能超过一位检察官,但是如果遇到任何情况都懂得不可以乱来、更不能走极端的话,你就超过了许多同样普通的人。

守住这样的底线,固然不一定活得多么潇洒从容,至少足可让你避免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