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河北省在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并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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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工作至关重要,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关乎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对法治的信心。在发布会上,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彭敬捷详细介绍了河北省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方面的工作重点与成果。近年来,河北省致力于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确保行政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2022年开始,河北省司法厅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八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的六条措施》,构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86”工作体系,打出一套“组合拳”。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解决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执法扰企问题,今年以来,省司法厅指导邢台市探索建立了入企扫码制度,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前,都要使用手机执法APP扫描企业营业执照二维码,向执法监督平台“云备案”,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对行政执法检查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今年5月2日,国办督查室印发《关于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河北省邢台市强化入企扫码‘硬约束’,优化发展‘软环境’”作为全省唯一典型案例入选。

此外,河北省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工作也在扎实推进。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彭敬捷表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统筹组织省直执法部门制定包容免罚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包含‘轻微不罚’‘首违免罚’两种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如省市场监管局将商品零售场所特定轻微违法列入免罚清单,对于首次出现的轻微违法行为不再进行处罚,切实优化了执法方式,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彰显了执法温度。截至目前,省级32个行政执法机关已制定实施免罚事项360项,4个行政执法机关制定实施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1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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