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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下列96家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等情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省民政厅依法对72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行政处罚,2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下列社会组织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直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书的执行。

特此告知。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东院

联系电话:63917470

一、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共72家)

1.陕西省吊装行业协会

2.陕西省物理学会

3.陕西省广交会参展企业协会

4.陕西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

5.陕西省湖南长沙商会

6.陕西省电影行业协会

7.陕西省职业农民协会

8.陕西省职工体育协会

9.陕西省劳动学会

10.陕西省生态农牧业发展促进会

11.陕西省护理学会

12.陕西省服装行业协会

13.陕西省杏林书画研究会

14.陕西省河南鹤壁商会

15.陕西省保安协会

16.陕西省企业发展促进会

17.陕西秦腔爱好者协会

18.陕西省丝路中小企业交流促进会

19.陕西省家具协会

20.陕西省宝玉石观赏石协会

21.陕西省中小超市商会

22.陕西阳光京剧联谊会

23.陕西省婚姻家庭建设促进会

24.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

25.陕西省江苏海门商会

26.陕西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俱乐部协会

27.陕西省智慧社区服务业协会

28.陕西省农副产品流通协会

29.陕西省党的建设研究会

30.陕西省众和服装服饰商会

31.陕西省牡丹产业协会

32.陕西省国际财务管理师协会

33.陕西省阳光母婴护理行业协会

34.陕西省企业秦腔文化促进会

35.陕西省网球协会

36.陕西省宏观经济学会

37.陕西省皮革工业协会

38.陕西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39.陕西省农村财政研究会

40.陕西省校车服务协会

41.陕西省秦山源土鸡养殖协会

42.陕西省休闲文化协会

43.陕西省智能配电网新能源协会

44.陕西省建筑防水协会

45.陕西省现代有机农业产品协会

46.陕西省丝路旅游协会

47.陕西省新丝路住宅排气道行业协会

48.陕西丝路医院管理研究中心

49.陕西长城书画院

50.陕西树人经济管理研究院

51.西安信息职业大学

52.陕西江虹羽毛球俱乐部

53.陕西盛世西部书画院

54.陕西海峡台湾同乡联络服务中心

55.陕西秦汉书画院

56.陕西华夏农民专业合作信息科学研究院

57.陕西创业研究培训基地

58.陕西省黄河文化艺术研究院

59.陕西爱心海教育援助中心

60.陕西秦草缘国画院

61.陕西中城经济发展研究院

62.陕西高能循环经济研究院

63.陕西三易残疾人服务中心

64.陕西墨竹国画院

65.陕西广育建设现场专业培训中心

66.陕西侨易文明对话研究院

67.陕西金秋文化发展中心

68.陕西雷霆应急救援中心

69.陕西名仕文化艺术中心

70.陕西南水精密成形技术研究中心

71.陕西泰尔文化教育基金会

72.陕西省健康体检服务协会

二、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共24家)

1.陕西省柳公权书画研究会

2.陕西省纤维服装皮革质量协会

3.陕西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协会

4.陕西省创业促进会

5.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协会

6.陕西路韵书画协会

7.陕西省豪盛果蔬企业商会

8.陕西省微电影行业协会

9.陕西省民营医疗健康发展协会

10.陕西金实司法会计鉴定所

11.陕西隆基搏击俱乐部

12.陕西新安司法鉴定中心

13.陕西省花鸟画院

14.陕西现代文化交流中心

15.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

16.陕西华创社会创新中心

17.陕西中侨书画院

18.陕西秦韵国画院

19.陕西瑞福兴食用菌技术研究院

20.陕西爱德书画院

21.陕西省农业发展基金会

22.陕西蔡路帮困助学基金会

23.陕西璀璨星空基金会

24.陕西省联谊贫困救助基金会

来源:陕西省民政厅官网

编辑:杜雪

校稿:王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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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社会组织

电话:029-85202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