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度知局|:拨开迷雾,现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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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江宁,一位姓董的业主因车位管理费问题与物业公司展开了长达数月的较量。这场看似简单的每月80元的车位管理费纠纷,实则折射出当下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普遍存在的信任与服务缺失问题。

矛盾始于今年初。董先生在居住的小区购买了一个车位,并一直按时支付每月80元的车位管理费,一直缴费到2024年1月。然而,还没到期,催款短信就来了,正常提醒一下也无所谓。但董先生认为,物业是服务的,但发给他的短信却带有明显的胁迫意味,说什么“如果不交车位管理费,就会影响出行”。

对于这样的措辞,董先生感到不悦,认为物业公司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物业应有的“服务”。原本一直按时缴纳车位管理费的他,决定较较真,让物业公司知道谁才是小区真正的主人!于是决定停止支付车位管理费。

物业公司也真是牛,说到做到,短信说会影响你出行,现在你到期了,不缴车位管理费,就真限制你出行! 于是,每当董先生驾车进入地下车库时,道闸不再自动抬杆,每次他都下车交涉半天,管理人员才给他抬杆,让他进去;但驶出小区大门时,车辆却被识别为“临时车”,要求董先生交停车费!

可以说,董先生每次进出,都要和管理人员吵上半天。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董先生不仅要忍受后车司机的催促,还要面对物业工作人员的交涉,精神压力巨大。

“我高价买的房,买的车位,我才是这个小区的主人!你们一群外人却这样搞我!谁才是这个小区的主人?!”多次下来,物业公司还是牛气哄哄。气愤之余,董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以催交为目的限制其车辆出入小区大门和地下车库。这一案件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

在庭审中,法官明确指出,物业公司催交方式应当合法,用限制业主出行的方式催交属于滥用权利。根据《民法典》及新修订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或限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以及利用电梯、门禁控制系统限制车辆、人员出入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本案中,业主是小区公共道路的共有权人,享有通行权,物业服务人员无权限制业主通行的权利,更不能以设置门禁系统来限制业主通行。

经过多次调解,物业公司最终接受了法官的意见,承诺保障董先生车辆自由出入小区大门和地下车库。而董先生也表示愿意补交车位管理费,案件以调解结案。

许多网友在得知此事后,纷纷为董先生的较真拍手叫好,认为物业公司当大爷当习惯了,一心就是管管管,从来没想到过自己是服务行业,真正该做好的是服务行为,而不是动辄就滥用权力,管制居民。居民真欠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诉讼去讨要,而不是动辄限制居民的煤电出行!

还有网友指出,本案通过调解结案,而且董先生不是不想缴纳每月80元的管理费,而是对物业的服务态度不满。

事实上,关于车位管理费的问题早已成为业主们热议的话题。不少业主认为,在已经高价购买了车位的前提下,每月还要缴纳80元的管理费确实过高。

有网友甚至算了一笔账:“80元似乎只是一笔小钱,但每月每车累计下来,却是一笔大数目。一千辆车每月就是8万元,而现在的小区,一千辆车都是比较小的小区,动辄上万户上万辆车,算下来,车辆管理费绝对是一笔大钱。而物业又付出了怎样的管理?这无疑是暴利行为!所以这一点也应该修正!”

确实,记得在很久很久以前(好吧,其实也没多久),车位管理费还是个新鲜玩意儿。那时候,大家买车还图个新鲜,车位嘛,随便停停就好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成了大问题,高价车位,以及每月的车位管理费都应运而生。

说实话,一开始大家对这个费用还挺买账的。毕竟,物业公司要维护车库的清洁、照明、安全等等,这些都需要钱。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物业公司开始“飘”了,车位管理费成了他们眼中的“唐僧肉”,各种花式收费层出不穷。先是卖车位挣一笔钱,然后每月的管理费不减反升。

那么,物业公司收取车位管理费是否合理?管理费定价又该如何确定呢?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物业公司收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是合理的,因为车位管理涉及到清洁、安保、维护等多个方面。然而,管理费的定价应该基于物业公司的实际成本,并在成本的基础上留出合理的利润。物业的成本付出是很好计算的,每月每车80元的管理费明显偏高,与付出的成本相比,绝对妥妥地超高暴利。

我认为,车位管理费的定价应该遵循“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尤其是物业已经收取物业费的前提下,更应该降低车位管理费的利润率,毕竟,物业费上面,已经赚了居民一道,车位管理费基本就是额外的利润。

因此,物业公司应该重新审视自己的服务定位和车辆管理费定价策略,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加合理的价格来赢得业主的信任和支持。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这场车位管理费之争中,虽然董先生的行为在某些人看来可能有些“较真”,有些“赌气”,但我认为这正是我们社会所需要的“较真”精神、“赌气”行为。在面对不公时,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确实,“维权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每个人的责任。”自己的权利自己不争取,别指望别人主动还回来!

回到最初的问题:车位管理费之争,我们到底在争什么?其实,我们争的不是那80元或者几百元的车位管理费,而是我们的权益和尊严。我们不愿意被物业公司随意摆布和欺凌;我们不愿意看到他们滥用权力和乱收费;我们更不愿意生活在一个没有法治和公平的社会里。

好了,说了这么多,我想听听大家的意见。你的车位管理费是多少呢?你觉得这个费用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