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到期不能兑付,持票人对前手行使追索权提起诉讼,那么作为被追索的票据债务人,常见的抗辩理由有哪些呢?通过对以往司法实践案例的总结,主要有以下4种。
1、以票据形式欠缺等原因导致的票据无效为由进行抗辩。这种情形多发生于纸票上,进入电票时代后越来越少。
2、以不符合票据追索权行使要件为由进行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持票人未先行使付款请求权、未在期限内提示付款、未依法取得证据、票据时效届满等为由,拒绝履行票据义务。
3、以“基础交易关系不真实”为由进行抗辩。即以票据的取得和转让,应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进行抗辩。
4、以“票据系非法取得、票据持有人非合法持票人”为由抗辩。若持票人取得票据不符合法定条件,如以欺诈、偷盗、胁迫和民间贴现等非法方式取得票据,被追索人有权以持票人系非法取得票据为由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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