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4年6月6日至7月5日,未成年人甲某于一个月内在淄川区某文具店独自购买“小马宝莉-友谊永恒卡”辉月包、趣影包等卡游包价值共计6000余元。甲某父亲在得知此事之后,将该文具店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行为无效,请求对方返还案涉款项。
庭前悉心
案件受理后,淄川法院太河法庭法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发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意识到该案件较为敏感。处理时既要保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在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保护其身心健康的同时规范其行为。
为圆满处理该案,法官分别与甲某及其监护人、文具店老板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了沟通并深入调查。对于甲某及其监护人询问其从未成年人开始购买卡游包到被发现的经过及具体情况,对于文具店老板则了解其在交易过程中是否询问购买者年龄、对交易对象为未成年人却持有大额款项有无合理怀疑。根据双方陈述和亲身调查,法官认为此案存在可以调解的空间。
随后法官便与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初期,文具店老板一方并不承认其行为,但甲某一方提供了相应的收款凭证,并且法官要求商家提供交易时的监控视频,调解工作才得以顺利开展。法官为此多次对当事人双方深入释法说理,进行思想建设,为了让双方更好地理解还向当事人列举了部分类似判例,使双方对该类案例及判决都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也更愿意接受调解,未成年人甲某亦因此意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
圆满和解
最后,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分析向当事人双方提出调解方案,当事人双方经过沟通交流,考虑到已经交付的财物存在着拆封使用的问题,也愿意各退一步,最终达成协议:一、该文具店退还甲某购物款2 500.00元,已于当场过付钱款;二、甲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就本案双方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其他纠纷。
少年案件不一般,谨慎处理记心间。教育引导如春暖,守护幼苗责任担。淄川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践行“枫桥经验”,坚持矛盾不上交,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做到保护与教育得兼,以释法说理之策,解人民之困惑,为辖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人:淄川法院太河法庭 王家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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