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抓住青少年关键成长期,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期,团峰峰矿区委引领全区各学校团组织广泛开展“引航青春 法护成长”青少年普法宣传活动,组织优秀青年法律工作者走进学校进行普法宣讲,引导青少年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邯郸市第十四中学
11月7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栗江利律师到邯郸市第十四中学开展活动。栗江利律师用生动风趣的方式,讲解了什么是校园霸凌、怎样应对校园霸凌,通过动画的PPT展示和讲解,以及观看短视频等方式,进一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刑法相关法律知识。
峰峰矿区第二小学
11月8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崔笑扬到邯郸市峰峰矿区第二小学开展活动。活动设置了现场解答问题、抵制霸凌签名等互动环节,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在遇到违法行为、校园霸凌行为时要勇敢面对,主动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峰峰矿区实验小学
11月8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陈发金律师主讲,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和防欺凌安全课。老师运用生动的语言、具体的案例,从校园欺凌的表现方式,后果代价及应对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采用观看视频,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绘声绘色地进行了法治知识的宣讲。
邯郸市第十五中学
11月8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田芸律师到邯郸市第十五中学开展活动。随后的互动讨论环节,学生们就 “身边的欺凌现象及应对方法” 展开热烈讨论,各年级学生积极发言,分享自己的见解与经历。
峰峰矿区彭城小学
11月12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刘如律师到彭城小学开展活动。学生进行了防欺凌情景演示,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收获颇深。
峰峰矿区第四小学
11月12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赵文元律师到峰峰矿区第四小学开展活动。律师们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同学们遵纪守法,在遇到违法行为、校园霸凌行为时要勇敢面对,主动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峰峰矿区滨河小学
11月13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赵文元律师到峰峰矿区滨河小学开展活动。互动讨论环节,学生们就 “身边的欺凌现象及应对方法” 展开热烈讨论,各年级学生积极发言,分享自己的见解与经历。
峰峰矿区太安小学
11月14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陈发金律师到邯郸市峰峰太安小学开展活动。最后设置了法律咨询活动,律师为有疑问的学生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解答他们关于校园欺凌、自身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困惑。
峰峰矿区响堂小学
11月15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李润波律师到邯郸市峰峰响堂小学开展活动。详细讲解了校园欺凌在法律层面的定义、表现形式,包括肢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等,并结合本地真实发生的校园欺凌案例,深入剖析其法律后果以及对受害者身心的双重伤害。
峰峰矿区幸福小学
11月15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崔笑扬律师到邯郸市峰峰幸福小学开展活动。在讲解过程中与孩子们积极互动,引导孩子们积极思考,现场孩子们纷纷举手,踊跃发言。崔律师将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解读,孩子们受益匪浅,认识到了欺凌和普通打闹的本质区别。
峰峰矿区第一小学
11月15日,团峰峰矿区委邀请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刘如律师到邯郸市峰峰矿区第一小学开展活动。刘律师以专业的知识和亲切的语言迅速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通过一系列真实的案例给学生们讲述了校园欺凌对青少年的严重伤害。
下一步,团峰峰矿区委将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切实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供稿:团市委社工部、团峰峰矿区区委
通讯员:马欣 李想
编辑 赵丁 | 初审 刘永旗 | 复审 孙晗熠 | 终审 张淑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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