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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修订稿)》)发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广州拟新增安居乐业入户、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广州、新增投资纳税入户等。

此次《规定(修订稿)》以“简化程序、降低门槛、拓宽渠道、分类施策、入户全覆盖”为目标,对入户文件进行“五合一”整合简化,并对入户条件进行“二宽二增一优化”六大方面调整,修订后整合为1份文件合计31条。

广州7区拟新增安居乐业入户。实施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对“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申请入户。

根据《规定(修订稿)》,广州将优化积分制入户方式。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实行常态化申请,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并放宽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申请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同时,广州简化指标条件,明确积分制入户指标由稳定居住、稳定就业、年龄3项指标组成。

在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方面,广州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不受年龄、社保等限制),一方面放宽年龄限制,博士、硕士、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其中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硕士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本科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

另一方面降低学历门槛,允许大专学历入户,需满足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条件。

《规定(修订稿)》提出,广州拟新增投资纳税入户,对“在最近连续36个月内,在广州市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入户。新规考虑广州外来人口超千万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旨在满足各类人群入户需求。

此外,广州拟放宽政策性入户条件。适度放宽老年人投靠入户限制,将投靠子女入户需“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条件限制,调整为“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同时完善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补充“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入户条件。

来源:南方工报

作者:洪钰敏、傅鹏

值班编校:胡梦婷、徐贵

值班主任:齐菲斐

值班编委:邹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