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据媒体报道,北京顺义区发生一起令人关注的玻璃幕墙损坏事件。
据《北京晚报》报道,在顺义通顺路与复兴四街交叉口的西南角地下通道出入口处,三面墙体均采用玻璃材质。
其中一面玻璃因不明原因出现了大面积的破损,网状裂纹遍布整个墙面,显得十分危险。
更为引人注目的是,破损玻璃的上方留有一个明显的圆形击痕,从这个痕迹来看,整块玻璃似乎是从这一点开始碎裂的。
附近的居民透露,这一情况已经存在一段时间,每次经过此地都让人提心吊胆,担心玻璃会突然掉落,对行人造成伤害。
据推测,这起事件很可能是由于鸟类撞击所导致。
最近,类似鸟撞玻璃幕墙的事故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真是让人气愤!这明显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
如果是因为设计缺陷或者维护不当导致的问题,相关部门应该负起责任来,而不是让无辜的鸟类和过路的行人承担后果。
也有网友认为,这样的事情竟然能拖这么久?相关部门的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让人失望透顶。
难道非要等到有人受伤,才会采取行动吗?”
那么,对于此类因设计或维护不当导致的公共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能够证明玻璃幕墙的设计或维护存在缺陷,并且这种缺陷直接导致了公共安全隐患的存在,那么相关责任人确实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一玻璃幕墙好像被鸟撞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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