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地规划

2024年10月7日,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党委书记杨国宗反映彩云路棚改区危房存在安全隐患、重建困难的问题。

网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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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截图

我是祥云县祥城镇城南社区本地居民,彩云路(彩云大道)2013年立项准备修路,2016社区又被立为棚户区改造项目,至今有长达10年的管制,期间没有任何一户居民得到建房批复。道路经过本届县政府努力已经成功贯通是一件普天同庆的事情,解决了困扰城南多年的房老、路烂顽疾之一,但是沿线居民片区住宅用地规划却始终不见明确答复,严重影响制约大量社区居民生活发展,辛苦领导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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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祥云县人民政府

11月19日

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祥云县自然资源局对此问题

进行了回复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大理州委书记的留言收悉,我们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彩云路立为棚户区项目改造后沿线居民住宅用地规划始终不见明确答复”的问题。经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核实,根据2018年3月发布的《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管控县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建设行为的通告》(祥政告字〔2018〕2号),管控范围为:北至楚大高速公路(含红土坡村委会红土坡村、瓦窑村、弯腰树村,周家村委会全部自然村,程官村委会杨贵村),南至规划的环城南路,东至环城东路(含程官村委会杨贵村,黄家田村委会小香果城、孔家营村),西至规划的环城西路。管控范围内明确要求:一是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停止建设行为,任何单位及居(村)民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二是管控范围内严禁非法买卖、转让、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三是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单位及城镇居(村)民个人建房报批审批手续和用地审批手续。四是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的,必须立刻停止违法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拆除。您的房屋位于祥云县2016年棚改项目彩云路片区范围内,已停止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及用地审批手续,导致旧房危房无法重建,建房进度严重滞后。

2024年10月18日,经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和祥城镇专题研究该事项,相关单位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寻求解决办法。根据棚改相关政策,棚改管控范围暂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用地审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进行建房。目前棚改政策还未取消,因此县自然资源局对于涉及棚改范围内的规划许可手续暂停办理。祥云县2016年棚改项目彩云路片区范围内房屋征拆工作已全面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建议取消范围内建设行为的管控,相关资料已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待县人民政府同意取消范围内建设行为的管控后,如有建房需求,请按照审批程序到祥城镇人民政府办理相关手续。

在下步工作中,祥云县将密切关注该事项,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开展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回复中透露了一个积极的信号:祥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拟建议取消棚改范围内建设行为的管控,相关资料已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核。一旦县人民政府同意取消管控,居民们将有机会按照审批程序到祥城镇人民政府办理相关建房手续。

End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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