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号牌未悬挂 被查处后悔莫及

【网易新闻】(宋林)为切实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2024年11月17日,高速四支队八大队民辅警在辖区绛县西开展集中行动时,查处1起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当日下午14时41分,一辆崭新未挂牌黑色轿车进入民辅警视线,“你好,出示下临牌及证件”大队民辅警对其说道,该车辆驾驶员拿出临牌后大队民警发现该车辆临牌在11月6日就已下发,已超过10天,便问其是否收到金属号牌,而该驾驶员却说还没收到,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大队民警示意该驾驶员打开后排车门及后备箱,最终民警在后排座位上找到了金属号牌。此时,该驾驶员辩解声称:“这不是我的车,我不知道号牌收到了。”面对心存侥幸的驾驶员,大队民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告知驾驶员按规定在收到金属号牌后,临牌便不能继续使用。最终,大队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9分的行政处罚,面对此结果,该驾驶员后悔晚矣。

在此高速交警温馨提醒广大驾驶员: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禁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大家要规范使用机动车号牌,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编辑/董应赞